齐翔腾达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 *** 出具警示函

GuoLi518 24 0

  证券之星消息,10月17日齐翔腾达( *** ) *** 息显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车成聚、董事会秘书张军、黄磊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1)公司2020年及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数据不准确。2020年9月,公司全资控股的广州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齐翔)与上下游公司进行了尼龙颗粒的采购销售业务,2020年9月、2021年1至5月,广州齐翔与上下游公司进行了苯乙烯的采购销售业务。其中,2020年采购金额为3.8275亿元、销售金额为3.8311亿元的尼龙颗粒的交易以及2020年采购销售金额为1.00亿元、2021年采购销售金额为1.77亿元的苯乙烯的交易缺少商业实质,广州齐翔确认了收入、成本,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4.83亿元、营业成本4.83亿元,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1.77亿元、营业成本1.77亿元,使得公司2020年及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2)公司对于供应链贸易业务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2020年、2021年,公司控股的淄博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广州齐翔,通过两家网上仓储服务平台与上下游进行了乙二醇、精对苯二甲酸的交易,相关交易占公司境内供应链业务比重较高。2022年2月16日,深交所向公司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就供应链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提供主要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政策、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实物流转、资金流转等问题做出说明,并对外披露。公司在2月24日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2-013)中,未按要求充分说明上述业务的实物流转等具体业务模式,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上述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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