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10月14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加强融券逆周期调节功能发挥,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通知》指出,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
(责任编辑: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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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讯,10月14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加强融券逆周期调节功能发挥,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通知》指出,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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